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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本隊員額除於民國91年請增預算員額12人外,已有8年未變動,造成中層幹部及基層人力短缺,各級職務間落差極大,不利於消防勤業務推動及執行,實有增加必要。僅就實際編制員額需求說明如下:
依據行政院90年12月17日台內字第074237號函同意於民國90年12月16日起實施之「內政部消防署港務消防隊組織通則」,本隊編制員額修正為64人。首先要感謝考試院、人事行政局、主計處、內政部等各級長官長期以來的大力支持,使本隊盼望、爭取及等待了多年的願望終能達成,惟如能儘速補實所餘之30名人力,將是建構完整維護臺中港區災害防護網之重要指標。未來本隊全體同仁將不斷自我鞭策,朝建構臺中港為安全無虞之投資環境,協助爭取國內、國際廠商投資的目標而努力,以圓滿達成各項任務。